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推薦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發布時間: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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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1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粵工信服務函〔2021〕4號)精神,省工信廳已組織開展2021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推薦工作,為做好我市中小企業示范平臺示范基地的推薦工作,現將有關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按照省工信廳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平臺和基地進行申報,各縣(市、區)可推薦示范平臺、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各1個。
二、推薦對象須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并處于有效期內。2018年認定的國家示范平臺(基地)將于2021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平臺(基地)可自愿重新申報。
三、請你們對推薦平臺(基地)申報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并于5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將申報材料(按順序采用A4紙膠裝或線裝成冊)一式四份和電子光盤報送我局民營經濟與服務體系建設科。
附件: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1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8日
(聯系人:王輝,電話:227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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