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十三五”廣東省各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的通報
文章來源:
廣東省能源局
發布時間: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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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發改能源函〔2021〕193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據節能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及我省能耗雙控工作相關要求,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十三五”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考核,經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廣州、深圳、佛山、河源、東莞、江門、肇慶、云浮8個市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珠海、汕頭、惠州、中山、茂名、清遠、潮州、揭陽8個市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汕尾、湛江2個市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韶關、梅州、陽江3個市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
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廣州、深圳、佛山、河源、東莞、江門、肇慶、云浮8個市,以及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的珠海、
汕頭、惠州、中山、茂名、清遠、潮州、揭陽8個市予以通報表揚。
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的汕尾、湛江2個市,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舉措,改善節能工作形勢??己私Y果為未完成等級的韶關、梅州、陽江3個市,須在通報印發后一個月內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整改報告,并抄送省發展改革委。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節能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節能降耗工作,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