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引導科技創新資源集中力量進行科技攻關,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能源產業發展,根據國家《“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結合廣東實際,我局組織編制了《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研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見附件1),現予發布。為做好《指南》實施工作,同時開展2024年省級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
申報項目分為基礎研究、集中攻關、示范試驗、應用推廣4種類型,包含但不限于《指南》所列先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綜合利用技術、安全高效核能技術、綠色高效化石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新型電力系統及其支撐技術、數字化智能化應用、新型能源體系機制和模式創新7大領域126個研究方向。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可采用獨立或聯合方式進行申報,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通過聯合體方式進行申報,以聯合方式申報的,應說明各單位分工并簽署報送聯合申報協議(見附件2)。項目牽頭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能源相關企業或全國范圍內(含港澳臺)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項目經費預算不低于300萬元(新型能源體系機制和模式創新類項目不低于100萬元),專職研究與試驗人員數不低于10人。項目負責人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能源相關企業或全國范圍內(含港澳臺)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全職在崗人員,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具備相關基礎理論知識和研究能力,并能保障研究投入時間。
(三)項目應為正在開展或2024年計劃開展項目,不支持已經完成或2024年不能開展的項目。項目研究成果應有利于解決廣東能源行業發展問題或有利于廣東能源產業發展,項目成果應形成廣東應用建議或方案,“示范試驗”、“應用推廣”類項目成果應在廣東省落地。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申報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五)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20日18:00,申報材料(見附件2、3)蓋章掃描件和可編輯電子版同時報送至郵箱gdnyj_xny@gd.gov.cn和gddlghzx_nycycx@163.com。
三、其他事項
(一)項目經評審、公示后擇優納入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項目庫,并下達入庫通知,在申報科技專項、協調創新資源、促進成果轉化等方面給予支持。本次納入項目庫項目不超過100個。
(二)在入庫項目中,遴選出意義重大、可行性強,亟需“集中攻關”或“示范試驗”(不含“基礎研究”和“應用推廣”類)的年度“十大”重點項目,通過“一項目一方案”原則,給予全方位政策支持。
(三)項目申報、評審、入庫和實施監測工作由廣東省能源局及其委托機構負責(工作指引見附件4)。各申報單位是項目主體,項目由各單位自主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報送項目進展情況。
附件:1.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研究指南
2.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項目聯合申報協議
3.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
4.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項目實施管理工作指引(2024年版)
廣東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2日